一、项目名称:莱州市沙河镇白沙河户外P10全彩LED显示屏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LC-2015-ZS-A6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 标包划分:本项目采用一个标包进行采购。
2.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1 |
户外P10全彩LED显示屏 |
1. 户外P10全彩LED显示屏采用单立柱式结构,采用模块化安装方式,外框采用铝塑板包边,立柱自屏幕箱体底部至地面高度为7m,显示屏幕为长方形,屏幕箱体采用钢结构固定安装方式,箱体厚度不低于0.8m; 2. 显示部分主要技术参数: (1)像素点:每个像素点像素配比为1R1G1B,要求使用户外专用直插灯; (2)单元板:P10全彩模组,采用1/3扫描或1/4扫描的驱动方式,像素点中心距为10±1mm;像素分辨率:≥8700点/平方米; (3)屏体显示尺寸:宽11.776米,高8.192米,显示面积约96.47平方米; (4)屏体亮度:≥6000 CD/m2,对比度:≥5000:1; (5)可视角度:水平视角≥140°,垂直视角≥120°; (6)显示刷新频率:≥1200Hz; (7)最佳观看距离:10米~500米。 3. 控制系统:要求须与所投显示屏同一品牌的LED显示屏专用的控制和播放软件,可以显示各种计算机信息、图形、图像及2、3维计算机动画并叠加文字;可以输入及播出多种信息,可以选择多种中文字体和字型,并可无级缩放;支持多种播出方式:单/多行平移、单/多行上/下移、左/右拉、上/下拉、旋转、无级缩放等;可进行文字编辑与播放,并提供多种字体选择;支持计算机外接存储设备的信息播放。 4. 本项目包括整个LED显示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安装。 |
1套 |
3.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92.39万元;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采购需要购买国内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3) 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具有提供相应货物、实施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若为代理商,开标时须提供所投LED大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供应商;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LED大屏的供货商,承担LED大屏的安装、调试及全部设备的维护工作;
(3) 联合体另一方为钢结构施工单位,单独承担LED大屏钢结构的设计、施工以及整体基础工程。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16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8201室);
3. 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电子高清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厅(莱州市文化东街628号,党校东侧银资大厦五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莱州市沙河镇驻地
联系人:邓盘志 联系电话:13953555241
2.采购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8201室
联系人:李旭升 赵娜 联系电话:0535-2170200,217020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莱州支行西苑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700 1666 9890 5250 007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5-2170201 传真:0535-2170201
电子邮箱:zs2170201@126.com
发布人: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