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宁波市鄞州公园二期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和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56219G(鄞城投设备招标[2015]0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和安装项目 |
2块 |
户外全彩显示屏设备及安装项目的深化设计(指设备本身)、设备制造、材料采购供应、系统安装、检测、标志、包装、储存、运输、交货、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2、非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投标人,要求在浙江省必须有常设的、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制造商设立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均可)。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 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7:00前缴纳标书费, 并电话(徐小姐0574- 88090098)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徐小姐 电话/传真:0574- 88090098。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每份: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7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 88225170,传真: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2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2日14:00时(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574-55849627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慧强、邓梅生、王近娜、王璐、王莹巧、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69/87425583/87425570/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