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艾比森对外发布公告称,2015 年公司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复审。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0688;发证时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将连续三年(即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艾比森表示,2015 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