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乡镇平台建设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YCZB201501-444
采购人名称: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阜平县政府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英杰
联系电话:1593120654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尚尚
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18732276856
采购数量:台式电脑20台、笔记本电脑10台、复印一体机5台、激光打印机5台、传真机5台、移动硬盘5个、U盘10个、LED显示屏5块。
采购用途:阜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村文娱器材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阜平县境内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2:代理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招标货物的专项授权书(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一体机、激光打印机、LED显示屏);
3: 台式电脑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计算机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中心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LED显示屏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 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携带的资质原件:
(1)生产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台式电脑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中心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LED显示屏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
(2)代理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专项授权书(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一体机、激光打印机、LED显示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台式电脑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中心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LED显示屏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0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平县桥西街(林业局北行50米路西)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平县陵园路)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董尚尚
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18732276856
传真电话:0311-6679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