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浙江省平阳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就浙江省平阳县地方税务局P10户外全彩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 PYCG150722073(重)
二、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浙江省平阳县地方税务局P10户外全彩显示屏 一批;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项目报名及采购文件的发布:
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截止前均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公司简介及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10日 上午09:30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报价开始时间:2015年12月 10日 上午09:30
报价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八、报价保证金(元):
人民币:1000元;
交付方式: 电汇/转账支票/本票/其他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九、其他事项
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5年12月10日上午09:30前到帐,并在报价前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证金结算窗口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平阳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93038
传真:0577-63193010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2-3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日期 |
2015年月日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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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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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公章) |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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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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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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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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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 ||||
序号 |
报名资料 |
是否提交 |
备注 | |
1 |
供应商单位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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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
注册资金:万元 法人代表: | ||
3 |
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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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资质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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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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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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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网点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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