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拟对一批教学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教学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GXBSZC2015-X1-J0073-HS
采购内容:拟采购一体电脑7台,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1台,显示器7台,交互式智能平板3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叁佰陆拾元整(¥172,360.00元)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靖西办事处(地址: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392号),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报价人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清晰反映经营范围);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1-11月养保险证明);(6)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无行贿犯罪证明收原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四、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报价人应于截标时间前一天(2015年12月7日下午17时00分)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至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账户并于截标时间前一天(2015年12月7日下午17时00分)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靖西办事处(地址: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392号)开具报价保证金到账证明,逾期不受理。
上述保证金款项,请按下列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转入。
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向阳支行
银行账号:2110610209201026062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靖西县幸福广场二楼政务大厅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392号
邮 编:533800
办公电话:0776-6210088/13557066076
传真:0776-6210088
联系人:罗慧琴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