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DXZC2015345),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兴市公安局委托,现就指挥中心大楼空调机及党委室、礼堂音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大楼空调机及党委室、礼堂音响
二、项目编号:TZZCFCG2015009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包含A、B两个分标
A分标:指挥中心大楼空调机137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柒仟陆佰元整(¥:707600.00);
B分标:党委室、礼堂音响设备部分为多功能礼堂和党委会议室及安装辅件部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柒佰捌拾贰元整(¥:484782.00)。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时~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祥龙苑小区E2-E1栋1单元1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核查);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核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A分标: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B分标: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人应于2015 年12月8日 17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电汇、转账、现金存入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银行账号:4500165958805071354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1日1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1日10时整在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以及投标保证收据原件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东兴市政府采购网(www.dxcgw.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康赵强;联系电话:137881090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劳忠琼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祥龙苑小区E2-E1栋1单元101室
联系电话:0770--2883465 传真:0770-2883465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的电话:0770-7682525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