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鸡泽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泽县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学仪器、图书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泽县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学仪器、图书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5-962
项目联系人:翟淑坤
项目联系电话: 14756029182
采购人:鸡泽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鸡泽县人民路
联系方式:李主任 田主任 0310-7516759 7516709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淑坤 1475602918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1:中小学理科实验器材(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2:中小学实验室台凳柜(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3:中学图书(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4:小学图书(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5:中小学音美器材(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6:中小学体育器材(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7:教师备课电脑381套(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8:学生电脑371套(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9:电子白板34套(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标段10:电视一体机36套(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还需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企业完税证明和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包括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3)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本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代理商必须具有原厂家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包括如下:标段1:托盘天平、分子间隔实验器;标段2:教师演示台;标段5:音响系统、电子琴;标段6:体操垫(大、小);标段7、8:电脑整机;标段9、10: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壁挂智能教学一体机、推拉黑板、液晶触摸电视一体机。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报名。(4)供应商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5)标段3和标段4还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6)标段7-10还需具备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校园网资质证书。投影机、教师备课电脑、学生电脑、液晶触摸电视一体机等设备要求入围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7)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当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6.78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邯郸办事处(邯郸市邯山区绿化路5号院)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除供应商需具备所有条件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3)具有原厂家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企业完税证明和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必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
(6)标段3和标段4还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标段7-10还需提供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校园网资质证书,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的原件,同时需提交其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
注:投标截止日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10点标段1至标段6,2015年12月16日上午10点标段7至标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