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县教育局录播教室、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企业或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邯郸县教育局录播教室、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3042100001-000464-001
采购人名称:邯郸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县兴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科长 0310-80301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518号金色尚都A座1503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园 18231009272 0310-570106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录播教室、智慧教室,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和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录播教室、智慧教室相关软件应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销售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型号品只接受一次授权委托)、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制造商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需提供投影机、电子白板、智能教学一体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型号品只接受一次授权委托)、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制造商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电子白板、智能教学一体机及软件为同一厂家产品;
6.应具有2015年省级及以上中小学校园网建设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需在河北省内或当地设有办事处等售后服务机构;
7.供应商应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处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持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邯郸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质疑电话:0310-570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