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看守所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看守所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5ZB093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看守所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提供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个体工商户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8、投标人须具有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上午10: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二开标室8002房间。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
(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十四、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3739106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3-5252777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