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105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县委政法委的委托,就嵩县农村视频监控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64号。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嵩县农村视频监控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嵩县农村视频监控工程为洛阳市十大民心工程,其工程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在320个行政村(社区)的每个村(社区)安装5个高清红外线摄像机。在320个行政村(社区)所在地建设治安防范技防设施四级监控平台。二是在16个乡镇的人员聚集部位,学校、主干道、出入口、事故多发生地等位置安装网络高清红外线摄像机,每个乡镇初步拟定安装2台200万像素的网络高清球机和8台130万像互网络高清红外线抢式摄像机,并在16个乡镇派出所建设治安防范技防设施三级监控平台,新建设的16套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可以通过公安专网与县二级监控平台对接,新建设的320套行政村(社区)高清监控系统将来可以通过租用通信运营商的光纤网络,增加联网设备,接入到乡镇三级视频监控平台,在乡镇派出所三级平台可远程查看,下载任意一个村的任意一个视频监控信息点的视频资料,再通过乡镇派出所的公安专用网络接入县局二级监控平台,县级监控平台可以对所有摄像机进行统一管控。该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950.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嵩县设立的国有通讯企业。
3、在嵩县乡村有自己所有的网络通讯线路。
4、在各乡镇有固定的二级机构,便于设备的及时维修。
5、具有《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严禁转包。
6、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4日17:00。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3、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单位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7日15:00
2、递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 购 人:嵩县县委政法委
联 系 人:席先生 联系电话:15138799599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