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浙江省南湖监狱委托,就LED显示屏和舞台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AJJZ2015-031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LED显示屏 |
37.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 |
舞台设备 |
13.0 |
套 |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九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九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谈判保证金金额: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2000元整,标项二人民币2000元整。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支票等。
3、单位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谈判供应商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下载网址:http://www.ajztb.com,位置:下载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黄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00818 0572-5129120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商银行三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