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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监控安保系统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11-11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编号:KCSZ-2015-1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涧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监控安保系统数字化项目经省检察院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由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招标人委托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南街富民街260号;

    2.2招标规模:约75万元。

    2.3工期要求:40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数字化建设。

    2.4招标范围:

    (1)办案区高清审讯系统、办案区安保监控系统、办案区安全防范系统、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控制室及值班室。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办案区同步录音系统含:审讯总控制服务器(含审讯软件)1套、询问室3间、不间断供电系统1套、中控系统一套、安装辅材等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办案区监控系统含:控制中心监控软件1套、询问室3间、待诊室1间、休息室1间、辨认室1间、指挥中心1间、值班室1间、器械室1间、办案区走廊、办案区外围、卫生间1间、屏蔽系统1套、门禁系统1套、报警系统1套、内部电话部分、安装辅材等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负责整个智能化系统的协调、有关报批工作及相关对外协调工作,系统升级服务,对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及操作培训。

    负责组织整个智能化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测和资料归档工作,工程竣工时还须针对本工程提供详细的测试报告和技术文档。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GB/T 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符合《云南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细则》、《云南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暂行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叁级(含叁级)以上资信证书;

    5.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及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

    6.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具有针对此项目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主要产品包含:审讯系统主要产品(高清审讯主机、HD-SDI高清半球、HD-SDI高清高速球,温湿度屏,专用拾音器,审讯总控服务器,中间件服务器、数字化审讯系统软件套装);高清安保系统主要产品(网络硬盘录像机、监控软件、高清网络半球、高清枪式摄像机);指挥控制中心系统主要产品(网络中控主机、UPS)。

    3.2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不良信誉记录,财产未处于被冻结、破产等状态;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需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所有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的本地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提供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6业绩要求:企业(自2012年至今)已完成单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含2项);

    3.7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并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为在册备案人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项目执行云检发办字〔2014〕13号文件及云检技〔2015〕2号文件规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时间及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此项目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如为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到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2报名地点: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四十米大街科技广场旁政务服务局三楼)

    5.3招标文件售价为每项目1000元,售后不退。

    5.4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5.5已报名单位的报名有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递交(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时间为准

    7.2开标地址:以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开标地址为准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4天前,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开发区龙山花园1栋6单元402号)提交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为电汇,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若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nj.gov.cn)、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lggzy.com/)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德军

    联系电话:1357723971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大理开发区龙山花园1栋6单元402号)

    联 系 人:  白杨(13987205362)     龙颖(13518765576)  

    联系电话:(0872)2325908

    传    真:(0872)23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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