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信宜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信宜市治安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A74N3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治安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建设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信宜市治安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建设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茂名市辖区内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完善的自有光纤网络。
3.本项目允许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4. 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04日至2015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 月 26 日上午8:30-9:00)。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11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gdbidding.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电话:--
传真:0668-2990590 传真: -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64835775649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