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化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化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及19个派出所高清审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A74N28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及19个派出所高清审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内容:高清审讯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资格等级不低于贰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贰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
4.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网络半球摄像机、球型网络摄像机、NVR、46寸液晶拼接屏、解码器、网络控制键盘、磁盘阵列、扩展柜、管理平台等的原制造(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产品原制造(生产)厂商三年质保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次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及答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04日至201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7楼开标评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gdbidding.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刘付先生
电话:0668-2281291、2281391
传真:0668-2990590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邮编: 5250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64835775649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