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杞县高清治安卡口设备(三期)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杞县公安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高清治安卡口设备(三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4《76号》
3、投资总额:约100万元
4、采购内容:电子警察卡口(5套)
5、安装地点:具体由业主指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
4、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所投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确保公安交管管理保障能力,电警、卡口产品制造商能够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与道路交通可视化有关的科技强警类证书。
8、为了确保和县公安部门管理平台软件的顺利对接,投标人须出具平安城市管理平台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对接证明。
9、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查询投标人携带 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所投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确保公安交管管理保障能力,电警、卡口产品制造商能够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与道路交通可视化有关的科技强警类证书;8、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9、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10、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11、供应商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12、为了确保和县公安部门管理平台软件的顺利对接,投标人须出具平安城市管理平台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对接证明; 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5、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09点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递交,有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自行离场。
5、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人代表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杞县公安局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 15637815588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83716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