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第五期高清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TT201506238
2、招标内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第五期高清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建设模式 |
工期/租用期限 |
1 |
监控系统 |
详见参数部分 |
1 |
批 |
以租带建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五年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3、标段划分:1标段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企业资质。
4.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具有《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表》。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入滇备案人员并提交证书及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连续壹年以上)。
4.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4.5投标人具备将本项目核心组网平台(视频综合平台)与目前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现有平台有机整合、实现平滑扩容的能力和水平。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现有机房范围内同步完成新建项目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现有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整合及升级,并满足GB/T28181的国家相关标准。由于现有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前四期项目为租用项目,发标方不具有产权,本项目涉及的系统整合工作须由投标方全权负责。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新老系统整合的完整解决方案及承担相关费用的承诺文书;若不能提供的,视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若成交后无法实现新系统与原系统整合对接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
4.6投标人为非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应在云南本地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分公司或办事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为确保业主方在整个项目租用过程中能得到主要设备生产厂商的最新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售后服务承诺函,服务承诺周期须与项目租用周期一致。
4.7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二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办理。
7、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不支持邮购。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提交6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缴纳保证金使用转账支票的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所列开户行及帐号自行进账,并将进账单原件交付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电汇凭证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注: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形式
9、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月19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大楼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大楼4楼会议室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 系 人:吴 鹏 、陈睿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13648811240
传真:0871-65895558
电子邮件:353237347@qq.com、ttzbgs@163.com
收款人户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
日 期: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