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所需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2015030
三、项目内容: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项目预算14.89万元。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提供中标货物的出厂合格证。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周六、日除外)
2、发售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密封投标文件出席。
八、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灵丘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35273933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52-8530162
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