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对“办案设备”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kxzfcg2015-zx-55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资金:
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预算资金(元) |
台式电脑 |
2 |
台 |
57000.00 |
扫描枪 |
1 |
台 | |
会议音响 |
1 |
台 | |
笔记本电脑 |
2 |
台 | |
打印机 |
1 |
台 | |
复印机 |
1 |
台 | |
会议话筒 |
2 |
个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期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7日-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 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康县南街33号)。
五、文件售价:每本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2015年11月4日10:30分。
2、询价地点:采购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电话:张继慧 0939-5123362
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