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ED显示屏、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ED显示屏、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A2015064号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新安一路3号
联系方式:钟小姐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交货地点: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6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