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幼儿园、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委托,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就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幼儿园货物采购及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采暖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项目资金已到位,资金为财政资金,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就采购内容前来报名。
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一包、二包、三包采购人: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女士 18763952908
四包采购人: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13515348138
五包采购人: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刘女士 13475182492
六包采购人: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150665621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女士 马先生
联系方式: 18315916158 15153417391 0534-2388968/6029531
Email: sdyangguangdz@163.com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原县三唐乡中心幼儿园货物采购及平原县三唐乡人民政府采暖工程
四、项目编号:SDYGDZ-CG-15027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一包:食品快速检测箱2个;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1台;便携式农残速测仪1台;“地沟油”快速筛查试剂箱1台。
二包:数据分析平台1套。
三包:多功能打印机5台;电视机1台;空调5台;电脑一体机5台;资料柜29个;办公桌椅若干。
四包:扫描仪1台;打印机1台;黑白激光打印机2台。
五包:科学发现室及柜子1套、图书300册、电脑两组、平衡木1套、半月摇1套、升降篮球架2个、组合柜5组、钻圈1套、双人摇马10个、海洋球池1套、身高体重测量计1个、毛巾架5个、玩具分类架5个、小推车10个、篮球50个、移动球框2个。
六包:三唐乡政府采暖工程。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1-5包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的资格文件均须真实有效;
3、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二)6包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提供的资格文件均须真实有效;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 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超时不收)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东经济开发区经济管委会院内)
八、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5包供应商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包供应商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十、监督单位:
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4-7869806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