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川县行政中心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洛川县行政中心监控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DZC2015-003
三、采购人名称: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洛川县行政综合楼
联系人:史万虎 联系方式:155091168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行政商务区SOHO2#楼东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崔宣 13572282073 029-68769788
五、项目内容及简要说明:洛川县行政中心监控采购项目主要有200W网络球型红外摄像机、200W半球形网络红外摄像机、200W枪式网络红外摄像机、电梯专用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管理一体机、拼接屏、拼接屏器&解码器的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供货期:2015年4月20日前交工并能正常使用
六、项目预算:130.89万元
七、项目用途: 党政综合行政办公中心安全监控
八、项目性质:财政投资
九、项目实施地点:洛川县行政综合楼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标段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企业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开具的2014年12月之前半年内)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
4、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2012-2014)三份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
5、供应商提供企业近半年的完税证明;
6、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主要产品的检测报告(200W网络球型红外摄像机、200W半球形红外网络摄像机、200W枪式网络红外摄像机、电梯专用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管理一体机、拼接屏、拼接屏器&解码器);
7、投标人须获得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行政商务区SOHO2#楼东单元303室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开具的2014年12月之前半年内)、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类似业绩三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仅供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通过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与否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初审时做出。
十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16日下午14:0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7号申鹏商务酒店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政府采购网》、《洛川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其他:若有疑问请致电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行政商务区SOHO2#楼东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崔宣 13572282073 029-687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