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招标代理)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招标 二、招标编号:15CNIC03-1700/09包 四、招标内容
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招标用途及其它说明:用于凤凰工程大堂、餐厅及会议室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7)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提供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证明文件; (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9)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彩页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有效购买招标文件成为潜在投标人。 3、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主要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同时相关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 4、产品制造商同一包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01月19日至201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内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房间(现场售标)。 3、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如下资料:按本投标邀请第五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全部证明文件(携带原件并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成册)。 5、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2月10日下午14:00分前。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2月10日下午14:00分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三层302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 电话:010-66930235、669301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曹欣 电话:010-88316237 传真:010-88316233 九、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08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