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乡市凤泉区南张门小学电子白板、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新乡市凤泉区南张门小学,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南张门小学电子白板、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新凤财采【2015】TP001
2.3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南张门小学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项目内容:电子白板、监控设备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2.6招标范围: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2.7交货(完工)期:2015年1月30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8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14 日至 2015年 1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9:00 ,
地点:新乡市天泉宾馆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南张门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女士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237383108 电话:0373-3716678 18224587770
8.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凤泉区建设局 0373-3918352
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