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公安局办公室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昌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处部LED显示屏幕”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三年质保)。(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3、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二、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昌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处部LED显示屏幕
(二)采购编号:CJSCG-HW2015-012
(三)技术参术及要求:(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1、要求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CE认证、FCC认证、ROHS认证、3C认证。
三、报价须知: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并汇总。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以上要求如有不符,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质保满二年后支付10%。
五、供货期限: 签定合同30日内完成。
六、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其他
1、询价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12:0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市长宁路17号)
3、询价保证金: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询价现场提交。
4、成交方法:最低价法
5、采购机构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五楼(市长宁路17号)
联 系 人:温海蓉、康滨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 真:0994-2528713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东瑜 13609946158
高 源 13899687890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