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靖边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靖边县公安局杨桥畔派出所警务监控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靖边县公安局杨桥畔派出所警务监控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5-JZ-005
三、采购人名称:靖边县公安局
地址:靖边县统万路
联系人:李靖
联系方式:139922002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芦河路北段84号
联系人:李春雨
联系方式:1389228875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及售后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谈判文件。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10时;
2、谈判时间:2015年1月16日10时;
3、谈判地点: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4、谈判保证金:见谈判文件。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不符合谈判资格的将被采购中心拒绝,采购中心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根据谈判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靖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