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15-01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函【2014】579号、青发改投资【2009】1184号、【2008】86号、【201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统筹,招标人为青海省公安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五路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左右,层数为17层,层高最高
为4.5米,结构形式均为钢混结构;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内建筑施工企业提供2013年度或2014年度业绩考核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2015年度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1月10日和1月11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0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2楼招标业务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荣君
电话/传真:0971-5115642
业务联系人:杨海鹏、张绪泽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68851015016011000152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