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网络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网络及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4-J1-1739-CGZX
二、项目内容:
A分标:超五类网线2600米,32路网络数码录像机1台,安装辅材1批,8口POE供电交换机1台,摄像机电源10个,半球网络IPC摄像机27台,监控专用硬盘22个,低照度超广角网络摄像机2台,筒型网络IPC摄像机16台,16口POE供电交换机2台,六类网线1200米,摄像机安装支架16个,电梯专用超五类线200米;
B分标:视频监控管理平台1台,磁盘存储阵列1台,单模8芯光缆1项,接入交换机2台,光纤模块2个,光纤熔接配件2个,机柜1个,监控电脑1套,辅材1项,线路敷设1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17:30时止,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本中心将不再提供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前在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在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截标,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邱爱龙
联系电话:0771-5309320、传真:0771-5309311 (Fax);
邮 编:530011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A分标
采购单位: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欧祖健
联系电话:0771-2809561
B分标
采购单位:广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赵秀军
联系电话:0771- 5506586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