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市东湖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141148号、141149号、141150号、141151号、141152号、141153号、141113号、141114号、141115号、141116号文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东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委托,对其所需项目 “录播设备”、“计算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4068
二、项目名称:南昌市东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录播设备”、“计算机”
三、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
备注: 实施地点 |
采购要求 |
A包 |
141148号 |
录播设备 |
30 |
南昌市育新学校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
141149号 |
30 |
南昌市滨江学校 | |||
141150号 |
30 |
南昌市城北学校 | |||
141151号 |
30 |
南昌市豫章小学 | |||
141152号 |
30 |
南昌市右营街小学 | |||
141153号 |
30 |
南昌市邮政路小学 | |||
B包 |
141113号 |
计算机 |
6.3 |
南昌市培智学校 | |
141114号 |
20.22 |
南昌市育新学校 | |||
141115号 |
20.44 |
南昌市城北学校 | |||
141116号 |
33.74 |
南昌市右营街小学 |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货物的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产品制造商或国内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须大于等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取得电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江西省政府或南昌市政府协议采购供应商;
4)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六、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 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 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13: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八、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16:30分之前。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县前街28号(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饶新松、余琳
电子函件:648132522@qq.com
电 话:0791-86531525
传 真:0791-86538874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