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确保质量安全、完善服务流程、加强远程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
《意见》首次明确了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义和内容。它是指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服务的项目一般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和远程病例讨论。
远程医疗早在上世纪就出现,随着可用于提供医疗服务的通信、信息管理等方面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对高质量医疗保健需求的日益增加,远程医疗迎来快速发展。最近十几年,随着视频会议系统的普及应用,远程医疗进入了快行道。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可以实现:
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可以让欠发达地区患者不用往返奔波也能够接受发达地区大医院专家的治疗。既为及时准确抢救与治疗赢得了时间,也使少数高水平医学专家更多地为社会服务;既充分利用了卫生资源,又使患者节省了费用开支;
利用远程医疗还可以进行远程教学、手术观摩等,也有助于提高中小医院的整体诊疗能力和医师水平。
如今在国家主管部门政策、资金的支持,在包括视频会议在内的众多相关厂商齐力参与下,远程医疗进入了大发展时期,已经逐步深入至县、镇,甚至于乡村,极大地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同时还创造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