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第四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第四中学考场电子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编号:ZHWZ2014-465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40829]-1700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考场电子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交货期: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如非所投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的生产厂家,开标现场须提供所投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公章及供应商公章)供评委查验,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4. 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含未定级)或备案证(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8日~9月2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项资料。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备案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8日0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0月8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1353958533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0(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传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第四中学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