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公安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4-08-6055
三、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显示屏,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
四、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自筹资金:4260532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款的90%,一年后,支付其余的10%。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需提供拼接大屏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原厂项目授权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com.cn)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4年09月09日上午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4年 09月24日上午 9:00 上午9:30 时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时至
九、投标保证金:40000元人民币;交纳方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通用部分。
十、开标:
时间:2014年09月24日上午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张华宇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闫镇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7
网 址:http://www.ccgp.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