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的委托,对“公安自建道路前端视频监控探头维修维护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4-H18313),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
采购人电话:010-89740670(每天9:0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田京京 赵梦雅
电话:010-51909015/9183
传真:010-51909183
3.采购内容:
3.1采购品目及数量:公安自建道路前端视频监控探头维修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采购用途:项目需要
3.3总预算金额:人民币1068万元整;
3.4本项目控制金额:人民币1037万元整;
3.5简要技术要求:完成对公安427路自建道路前端视频监控的部分故障设备的更换、供电改造、迁移改建、一年运行维护,保证全部427路全部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4.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6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
4. 7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8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4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
5.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29日起至2014年9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2:00—4: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投标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