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笔记本电脑、网络课堂录播系统采购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笔记本电脑、网络课堂录播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4]X029号;
2、项目内容:商用笔记本电脑72台,网络交换机11台,商用一体电脑10台,网
络课堂录播系统一套;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要求: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A标段:笔记本电脑、网络交换机及商用一体电脑采购;B标段:网络课堂录播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4、投标品牌必须为2014年度郑州市协议供货入围品牌;
5、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响应本次招标出具的正式授权书;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标时审验原件);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标时审验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主要设备(录播服务器、自动跟踪系统)的授权书;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4年08月15日~2014年09月03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2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5)、主要设备的造商响应本次招标出具的正式授权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09月 04日下午15:00 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 地址:河南省荥阳市贾嘉峪镇洞林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6240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5 8908 138 3858 7177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19房间)。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采 购 人: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