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费县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上海街B座(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处)
三、项目名称:费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SDTQFXCG-2014006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费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百万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拾音器、存储设备、楼层交换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具体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叁级和安全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5、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6、属合法制造生产厂家或经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商,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完成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并在临沂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及培训机构
8、向代理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9、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 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8日
9: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售价:15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1)经年检合格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建筑智能化叁级和安全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行业检验、检测、鉴定报告(5)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三份;(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7)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8)临沂市售后服务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费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字样,复印件盖公章留存;资料不齐全者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14年8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日期:2014年8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4年8月20日下午16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的(公对公)形式:递交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联系电话:0539-5080850/0539-5080858
十、本项目联系人:胡 工 联系电话:13793915618
李 工 联系电话: 1519288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