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央音乐学院委托,对中央音乐学院录播课室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录播课室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1441STC40431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用途:自用
五、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招标内容 |
实施周期 (天) |
实施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 |
01 |
音乐录播课室改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 |
北京市,中央音乐学院指定地点 |
录播教室建筑面积约134平方米,主要用于精品课程录制、音乐课程教学、音视频教学内容的编辑制作、资源直播点播的功能。改造内容包括视频摄录编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等。 |
★ 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产品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如提供代理产品,须提供所投摄录一体机、摄像机控制云台、视频切换台、84寸触控一体机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如涉及上述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即日起,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3)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 (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40431标书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采购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8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 系 电话:010-6641370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聂娅琼、陈俊
联 系 电话:010-62688249、62688251
传 真:010-62688250
开 户 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