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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公安局金沙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8-14 作者:pjtime资讯组

    1、采购人:金沙县公安局

    2、项目编号:JFC-2014-107号

    3、项目名称:金沙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监理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内容: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监理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金沙县城关镇、西洛乡、箐门乡、太平乡、马路乡、桂花乡、龙坝乡、安洛乡、大田乡、禹谟镇、高坪乡、化觉乡、茶元乡、木孔乡、长坝乡、源村乡、官田乡、后山乡,新化乡龙凤片区,新城区。

    (2)工程特性:新建。

    (3)工程内容:金沙县西洛乡等17个乡(镇)分控中心、189个前端监控及5套电子卡口,金沙县戒毒所监控、监听对讲系统,新城区16套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及电子警察,新城区前端监控点及3套电子卡口,一期工程深化设计技改等。

    (4)投资规模:7042.84万元。

    (5)计划工期:9个月。

    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开标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7、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柒佰元整(元/份)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8月13日 15时00分

    10、开标时间:2014年08月13日 15时00分

    11、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中心第一会议室

    12、项目联系人:李关芬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传真:0857-7226817

    邮箱:1397663809@qq.com

    13、开户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1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15、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机构名称: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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