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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7-25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新县公安局 委托,就 新县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新财公开招标2014(031)号

    二、采 购 人

    新县公安局

    三、采购项目内容

    新建7个治安卡口、170个高清枪机、53个高清球机、1套人脸识别系统等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应的培训、售后服务和维保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交货期

    交货期20日历天。安装工期60  日历天。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10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格证 壹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5) 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出具的备案证。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内容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只要有一条不能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 7月 23 日-7月29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亿达招标”窗口(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八、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购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安全技术防范资格证书、建筑智能化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出具的备案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日期。(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帐号、开户银行如下:

    户名: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中,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15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3)开标时间: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公安局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3303978502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631788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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