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4-C026)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P2014-C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重新招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贰佰零肆元整(¥357,204.00元)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机关301会议室、511礼堂音视频系统建设 一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五、供应商资格: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电视设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因此投标人拟投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打印并提供拟投设备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如非所投主要设备(投影机、主扩声音箱、远程智能电源控制器)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投影机、主扩声音箱、远程智能电源控制器)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提交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供评委查验,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在珠海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机构的工商证明或委托售后服务单位的工商证明及双方合作或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合作单位及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工商注册地为珠海市的,则视为在珠海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6、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要在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政府采购部登记并领取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七、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周玉珊
电 话:0756-2538223
传 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政府采购部
邮编:519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电话:2538232
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赖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0289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公安局
邮编:519000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