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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巨头结盟:要搞互联网电视事实标准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7-03 作者:佚名

    互联网电视的软硬标准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还没有答案。但是掌握标准主动权绝对具有“极大的商业诱惑”。所以,海信,TCL,长虹决定结盟。

    6月30日由中智盟举办的智能电视产业大会上,中智盟执委会委员梁铁航透露,TCL、长虹、海信已在广告、大数据、游戏中间件标准的统一、应用商店等达成战略联盟。这个联盟的目的,只在于客户和消费者能够实现,在三个品牌的电视机上,一视同仁的运行程序和服务,而不再需要各自单独开发。

    目前,国内市场活跃的智能电视、智能盒子品牌高达数十家。仅仅是智能电视,也有15家品牌以上的活跃厂商。在此其中,长虹、TCL、海信则合计占有超过四城的市场份额——这个数量是巨大,意味着每年2000万的销量,也意味着数千万的市场存量。——如果在这样巨大的一个应用客户群中,能够实现“统一的中间标准”,其市场话语权将是巨大的。甚至完全可以吸纳更多的品牌加入进来。

    在2014年2季度,互联网等智能云电视的渗透率已经达到69%的背景下,三家巨头的合作,必然对于形成更为科学、可持续增长的产业生态有很多好处。而且,基于目前的智能电视都采用安卓平台的事实,三家巨头的合作,也不会具有“难以突破”的技术障碍。利益可期、价值长远、技术困难不足以惧,三巨头的联盟唯一的阻力似乎只能来自于“市场层面”。

    比如,小米电视虽然刚刚正式上路,但是其依托的却是两三千万米粉,和数量巨大的合作生态厂商的支持。这个数量规模,并不比三巨头联盟有本质的差异。同时,小米的互联网基因,更容易被智能电视的主流应用群体,80、90后消费者接受。

    再比如,三巨头的中间件标准的统一,意味着一系列的技术转换:老产品、存量产品要升级;此前不一致的地方,有些品牌要做出让步和改变;此前已经开发的应用产品要做接口调整——这些工作如何做、谁来做、成本怎样分摊呢?此外,即便有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三家品牌的销售情况也不可能完全一致,那么就有获益多少的区别,这一点如何平衡呢?——毕竟联盟的参与者之间,也是“血淋淋”的竞争对手。

    同时,笔者更为担心,联盟出来了,拆台的人也就确定了。没有被容纳进联盟的其他彩电品牌会有意见。联盟的下游生态伙伴恐怕也会有“惧怕店大欺客”的担忧,进而对该联盟并不能积极的支持。

    因此,从市场层面看,三巨头联盟的前路依然坎坷。虽然能够制造出一个“互联网”电视事实标准的商业价值巨大,但是实现这一点的困难也是巨大的,距离更是遥远的。所以,笔者建议,巨头们不要想着一步到位,而是应该捡一些关键的、也容易于实行的部分先做起来。

    比如,可以成立一个合资的、第三方的中间件公司,来开发中间件。包括联盟内的品牌和其他企业,只要觉得这个中间件比较好用,就可以通过适当的价格购买使用。或者成立一个盒子的应用商店公司,专门销售应用产品。——这样商业性的实践,集中在一两个领域和问题上的实践,要比一开始就搞一个大的标准联盟更容易操作,也更不容易树敌。

    从全球经济看,企业间没有完全的竞争关系、也没有完全的合作关系。海信、长虹和TCL的联盟,不具有任何先验性的成功或者失败的宿命。一切还都待参与者的努力,尤其是在于参与者能真正合作、能有效平衡利益冲突。如果靠这三家巨头,最终搞定一个“互联网”电视好用、易用的事实标准,也不失为行业之幸、消费者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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