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净水厂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4】040号。
2.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净水厂监控设备1套及安装。(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3具有安防监控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三级)。
3.4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谈判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地不能查询的,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查询),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5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第3.2-3.4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谈判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00时至6:00时,接受报名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报名时参加谈判企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次谈判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售价: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询价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从询价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询价前持银行入账凭证和购买询价文件的票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询价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询价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4年 7月8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4年7月8日上午10: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3673968158
采购中心联系人:宋亚
电话:15638381868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