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实验学校委托,对淇县实验学校LED电子屏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4]27号A;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室外LED电子屏1套;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6日下午17:0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八、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提供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投标供应商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并注明投标保证金,转过后自行领取入账通知书,凭入账通知书领取招标文件。账号为:00000000000702226012,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八条:供应商所有资质原件和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92—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