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照明节能检测与能降监控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已经立项批复,项目资金由财政部拨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受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委托,就本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745-1440CCIEC044
2、项目名称:交通照明节能检测与能降监控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3、招标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1包或2包进行投标。采购内容见下表:
01包0.5米恒温座积分球光电色性能测试系统等设备采购
品目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数量 |
1-01 |
0.5米恒温座积分球光电色性能测试系统 |
1套 |
1-02 |
3.0米恒温积分球光电色性能测试系统 |
1套 |
1-03 |
分布光度计 |
1套 |
1-04 |
手持式照度计 |
1台 |
1-05 |
热性能测试平台 |
1套 |
1-06 |
结温测试仪 |
1套 |
1-07 |
温升测试仪 |
1套 |
1-08 |
安规测试仪 |
1套 |
1-09 |
静电放电测试系统 |
1套 |
1-10 |
快速瞬变、浪涌、电压跌落测试系统 |
1套 |
1-11 |
工频磁场测试系统 |
1套 |
1-12 |
汽车电子抗干扰系统 |
1套 |
02包环境老化试验箱等设备采购
品目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数量 |
2-01 |
环境老化试验箱 |
1台 |
2-02 |
臭氧老化试验箱 |
1台 |
2-03 |
金属超声波探伤仪 |
1台 |
2-04 |
钢网架节点及连接件力学试验设备 |
1套 |
2-05 |
硬度计 |
1套 |
2-06 |
工装辅助设施 |
1套 |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有效内容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
(4)投标人须在北京有技术支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
(北京时间09:0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到第6条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1)的原件和(2)—(5)的盖章复印件。
8、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2014年7月6日12:00(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保证金:
01包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收款人为“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汇至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电汇凭证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
02包投标保证金:贰万陆仟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收款人为“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汇至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电汇凭证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4年7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12、开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1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传真:010-58278927
电子邮箱:highwaytes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 话:010-56529777
传 真:010-56529727
电子信箱:tj@ciesco.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020008060900650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