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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触摸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6-19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电子触摸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触摸系统建设项目

    谈判编号:郑财谈判[2014]X02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次谈判项目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触摸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期:5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采购设备和服务;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来有法院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06月17日~2014年0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三楼302房间。)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宋沛浩     电话:0371-6599 3511   0371-6599 3522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已年审合格);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出具的时间应在谈判文件出售的时间内);

    (6)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不符合上述合格条件或不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06月24日,下午15:00时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16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必须派专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4年06月24日,下午15:00时

    谈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三楼316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52 040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5 8908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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