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所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QTCG-2014-47
1.3招标内容:
大连国税局视频会议室改造。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次招标内容中的电视机、液晶显示器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内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1.4.本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于开标现场公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人属无效投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视频会议终端、录播服务器、数字音频处理器、数字视频矩阵、网络控制主机有效经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3.1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接受招标方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4年6月18日起至2014年7月2日止,每天9:3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8日13时—13时3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8日13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4年7月8日13时30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202开标室
4.5开标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2开标室。
招标人: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位望
电 话:0411-84384179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2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286962738627
联 系 人:周志强
电 话:0411-88898517
传 真:0411-8889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