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灵石县“平安医院“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4】063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平安医院“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全县各医院、卫生局及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等及辅材配套安装调试;
第二包:光纤专线20M 2条、10M 22条。
2、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在第一包: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第二包:光纤专线信号开通之日起一年,交货安装调试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9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5、税务登记证;
6、“安防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7、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8、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9、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授权书,主要产品:服务器、高清摄像机、视频处理单元。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3-9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6月20—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300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7月4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第一包:20万元、第二包:2万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7月9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 系 人:郭先生、师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霍国荣13753412026
汇款地址:户 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 号 6300 1105 2011 979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