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公安局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50号
三、项目内容:LED屏1台、控制主机1台。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产品的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登陆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到信息股备案后进行网上报名。
备案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37351158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八、招标人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