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K2014003
二、招标内容:
视频监控设备 一批
(详细内容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内容中含有的电脑、空调、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00.62万元。注: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窄边拼接大屏系统、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高清红外筒式摄像机、硬盘录像机、高清解码器的设备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06月05日起每天8:30-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2014年06月20日报名截止,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 218.25.154.170:8088/tzhy/login.aspx)“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06月27日13:00至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2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06月2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4年06月2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逾期不予接受。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响、邹君 电 话:0411-84350800-8009
传 真:0411-84359600(自动)电子邮箱:dldd_lx@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