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毓英中学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JJ2014123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录播系统设备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全自动录播系统设备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泉州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泉州以外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委托提供售后服务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5月30日起至2014年 06 月2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6月24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4年06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杨先生,联系电话:13505905944、13959774493。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二、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十三、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