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LED屏设备采购项目II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本项目询价文件(请在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XZS1401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LED屏设备采购项目II
三、采购预算:86290.4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内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LED屏设备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数量: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含现场二次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服务,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报价人资格:
1. 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报价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报价人须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LED屏)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
5. 报价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5月至今,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E座)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复印件、中山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加盖红色公章)。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4年6月04日下午3:00~3:3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6月04日下午3:30。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 询价时间:2014年6月04日下午3:30。
十一、询价地点: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二、报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报价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60-2338639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E座
联 系 人:邝小姐
电 话:0760-88798811
传 真:0760-88796699
电子邮箱:gxzb_zs@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石岐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8034605300238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